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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公告】陸域自然保護區域內一律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及遊蕩動物(含犬貓)
發布日期:2025-08-13 發布單位: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陸域自然保護區域(含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及野生動物保護區)內「一律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及遊蕩動物(含犬貓)」,一旦發現有餵食行為,進入許可將即時廢止並處以罰鍰,請切勿違規。


農業部林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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