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園區大同至清水山路段,自106年2月21日開放並接受入園申請。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9條。
公告事項:本園區大同至清水山路段前因步道多處坍塌封閉,業經本處完成步道整修作業,
茲訂於106年2月21日上午7時起開放,並接受該路段入園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