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消息

轉載嘉義縣政府公告(此為歷史消息,僅供參考,請以現況為準)
發布日期:2012-06-12 截止日期:2012-06-13 發布單位:玉管處

 

嘉義縣政府公告

主旨:公告劃定「下列地區為危險區域範圍」(如公告事項二)為管制區,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災害之虞時,民眾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自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9時起生效。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茲為應0612水災及土石流 災害防救需要,特由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劃定「下列地區為危險管制區域」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特予公告。
二、危險管制區域範圍如下:
(一)本縣阿里山鄉、大埔鄉、竹崎鄉、梅山鄉、中埔鄉及番路鄉等登山遊憩區。
(二)本轄八掌溪、赤蘭溪、朴子溪、牛稠溪、三疊溪、北港溪等行水區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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