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是否需請高山嚮導?
異動日期:2019/01/30 發布單位:玉管處

自91年1月1日已取消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地區需嚮導帶隊制度,基於安全考量,進入國家公園登山時,隊伍中最好有登山經驗或熟悉此路段之人員來帶領,以確保登山安全。

 

領隊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1. 領隊負有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2. 領隊應隨時留意隊員,如發現有頭痛、噁心、嘔吐、呼吸困難、咳嗽等疑是高山症狀時應即處置,必要時應即護送下山治療。
3. 如遇緊急事故,領隊應留於現場,立即通知消防救難單位進行搶救,並應妥善照顧其他隊員。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