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動日期:2024/07/03
發布單位:玉管處
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開放(需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登山路線入園申請說明
101.01.09營玉園字第1011015587號簽修訂
107.01.05營玉園字第1071000055號簽修訂
108.01.11營玉園字第1081000142號簽修訂
108.05.14營玉園字第1081001330號簽修訂
108.09.25營玉園字第1081002530號簽修訂
一、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 (領隊需年滿18歲)。
二、申請登山路線:玉山園區有條件開放登山路線及其他路線。
三、入園許可證受理申請期限:預定入園日前5天至前2個月網路申請。
四、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線上申請服務網:
(一)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所有隊員登山經驗能力,建議需具3天以上高海拔(3000公尺以上)長程縱走登山經驗。
(二)如申請路線為其他路線,請上傳登山計畫書。
五、如經本處核准入園者,請確實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任意增加及更換人員。
(二)請轉知所有隊員應攜帶個人身分證件正本備查。
(三)請全體隊員務必遵守國家公園法,如有違規或發生登載不實情事,則該申請人、領隊或嚮導及當事人等,本處將公告違反事項並依規裁處。
(四)雪季期間請參考《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雪季期間入園申請說明》相關規定。
(五)依登山路線風險及特性,得請登山隊伍簽署相關聲明書,必要時本處得收取正本。
六、聲明事項:
(一)長程縱走登山路線常有路基坍方、無明顯路徑、斷崖或困難地形等具風險路段,需預先多方蒐集路況資訊,並妥為評估行程風險。全隊人員應對自身及隊伍安全負責,並應自行檢視相關登山行前準備,如體能及技術訓練、路徑判讀及危機處理能力、完善的留守及後援計畫等安全準備事宜。
(二)全隊人員登山經驗皆足以應付,且備妥相關個人及團體裝備,並完成登山行前準備。
(三)行前應隨時留意天候狀況及路線開放狀況,如行程間可能遭遇惡劣天氣(豪雨、颱風等),避免前往登山。
(四)已確實告知親屬(或緊急聯絡人/留守人員)登山行程、可能風險及緊急聯絡事宜,長程縱走登山行程務請約定與留守人員通聯時段,以利行程掌握或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時能快速掌握狀況。
(五)登山時應量力而為,如遇危險或困難請勿強行通過,以安全第一為原則。登山可能遭遇高山病症、失溫、墜落或迷途等意外事故風險,應隨時注意隊伍人員狀況、路況及天候狀況,且避免人員落單,以減少意外事故發生。行進間或宿營時應避免破壞原有自然生態環境。
(六)全隊人員願接受本處及保七總隊第六大隊玉山分隊人員查核,倘有違反相關規定,願無異議取消行程,並接受勸導立即下山,否則將依規進行裁處。
本申請說明已確實由申請人/領隊傳達全隊人員,並確認經全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