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隊伍需在入園日前5日至2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例如,申請11月1日到11月3日的行程,最早可以在9月1日上午7點開始申請,最晚需在10月27日晚上11點前提出申請,申請4月29日行程,最早可申請時間為2月29日,如當年度無2月29日,則與4月30日、5月1日入園之行程相同,最早可於為3月1日07:00提出申請。外籍人士可以提前65日至4個月申請,專案隊伍則需提前3個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