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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明湖國家步道】Q7、我想要辦理退款,該怎麼操作 (匯款完要減少人員)
異動日期:2025/12/10 發布單位: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一)取消申請之退費:

1.起算日前8日之前送單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2.起算日前4日至7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50%
3.起算日前3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退款規定示意圖
 
 
退款操作方式
 
繳款完後成員有事不克前往, 這部分是需選擇退款( 因為已繳款 ) 
 
1. 請申請人先登入會員
2. 點選   訂單管理
3. 點選退款
4. 頁面拉至下方在左邊有 " 部分退款 " 及 "整筆退款" ,  選擇"部分退款" 或 "整筆退款 "
5. 山屋部分退款=> 部份刪除1人+部分退款1人  //    部分刪除 0人 + 部分退款2人  //  部分刪除人員2人 +  部分退款  0 人 ,勾選不上去的人//床位數選擇對應數 --> 送出退款資料
   
   營地無法退個人, 營地是要整個營位取消退款!!
    
6. 整筆退款=> 把整隊取消
 
退款方式

1. 原是信用卡匯款 , 退款時是信用卡刷退 , 款項會根據您與您的信用卡銀行結款日將款項給您
    信用卡退款是不用填寫退款帳號
 
2. 原是網銀、ATM、臨櫃款款者,則需填寫匯款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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