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動日期:2025/04/11
發布單位:玉管處
1.請向山屋管理人員出示入園許可證報到,並依許可床位號碼住宿,不得佔用他人床位;入住時間為當日15:00後,退住時間為每日10:00前。
2.山屋設施建設不易,請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山屋內請輕聲細語、腳步放輕,共同維護住宿品質。
3.請勿穿著登山鞋及室外拖鞋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前請先清潔腿、腳髒汙,並更換室內拖鞋。
4.進入山屋請保持環境整潔,潮濕衣物、雨具等請放置於吊掛室或包裹妥當放入背包中,勿帶入床位。
5.個人裝備請依規定放置整齊,重要財物請自行保管。
6.請於指定區域簡易炊煮,交誼廳、房間內嚴禁炊煮,請勿於床舖上飲食,所有垃圾、廚餘及果皮等請自行帶下山。
7.非經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報到櫃台及值班室等管理場所,並維持室內外各出入口暢通,不得佔用。
8.領隊負有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如有問題需要協助,請至報到櫃台或值班室洽詢。
9.本山屋及周邊區域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吸菸,並請勿酗酒吵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