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 一 條: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為平日每人每宿新臺幣八百元,假日每人每宿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第 三 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