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請問如何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
異動日期:2024/10/25 發布單位:玉管處

如欲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符合以下原因之一者可全額退費(可一件或多件入園申請案合併一筆申請,每筆退費申請案扣收銀行手續費30元)。

申請文件 說明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書(含委託書)

線上申請請至「首頁 >> 入園申請 >> 線上申請退費

 

書面申請:請至「首頁 >> 公佈欄 >> 檔案下載」,下載退費申請書,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備妥相關文件,郵寄申請。

《存摺》封面影本(請註明分行或支局)

 

原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任一員之銀行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否則請填寫《委託書》。
(請勿提供證券帳戶,如無法匯入仍需負擔匯款手續費。)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

 

若未索取《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請勾選「存玉管處未索取」。

 

證明文件(依退費原因擇一檢附)

 

1.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處公告禁止入園:請於「首頁 >> 宿營地與床位查詢 >> 可申請退費日期查詢」參考可申請退還「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日期一覽表。

 

2.於預定入園日前14天取消入園者:《自行取消行程通知電子郵件》或《入園民眾信箱取消入園回覆電子郵件》等。

 

3.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預定入園日14天內取消入園者):醫療診斷證明、機關證明或個人因素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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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說明

 

112.11.28 營玉園字第1121011578號簽修訂

一、申請對象: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住宿「排雲山莊」,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二年內,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二、退費申請人:應為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之任一員。如多個入園申請案之退費申請人及退費帳戶相同,得併案提出申請。

三、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原因: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處公告禁止入園,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住宿者。

1.颱風警報期間(警報發布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前2日至開放入園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期為919日,開放日期為923日,可退費期限為917日至928日。

2.本處園區登山步道中斷期間。

3.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期間(實施服務措施日前2天至解除次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實施玉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日期為119日,解除日期為123日,可退費期限為117日至128日。

4.進入本處園區生態保護區聯外道路交通中斷期間。

5.本處雖未公告禁止入園,但經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報其他天然災害(如豪雨或降雪等)侵襲園區期間,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者。

(二)於預定入園日前14天取消入園者。

例如:預定入園日期為815日,應於81日(含)前自行取消或以入園民眾信箱通知取消。

(三)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

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檢附文件:,

(一)玉管處開立之《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正本。若無法提供《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請勾選「存玉管處未索取」或「收據遺失無法提供正本」。

(二)原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任一員之《存摺》影本,否則請填寫《委託書》。《委託書》之委託人或受託人如為法人,請併附法人登記證影本。

(三)如退費原因為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需附特殊狀況證明文件,例如,醫療診斷證明或機關證明等。

五、退費一律採金融帳戶轉帳退款。

六、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入園服務小組,聯絡電話:049-2348257,入園民眾信箱網址 :hike.taiwan.gov.tw/mail.aspx(玉山國家公園)

七、請連結至線上申請退費,或填妥申請書各欄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寄至:553208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入園服務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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