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住宿「排雲山莊」,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二年內,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二、退費申請人:應為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之任一員。如多個入園申請案之退費申請人及退費帳戶相同,得併案提出申請。
三、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原因: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處公告禁止入園,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住宿者。
1.颱風警報期間(警報發布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前2日至開放入園次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期為9月19日,開放日期為9月23日,可退費期限為9月17日至9月28日。
2.本處園區登山步道中斷期間。
3.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期間(實施服務措施日前2天至解除次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實施玉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日期為1月19日,解除日期為1月23日,可退費期限為1月17日至1月28日。
4.進入本處園區生態保護區聯外道路交通中斷期間。
5.本處雖未公告禁止入園,但經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報其他天然災害(如豪雨或降雪等)侵襲園區期間,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者。
(二)於預定入園日前14天取消入園者。
例如:預定入園日期為8月15日,應於8月1日(含)前自行取消或以入園民眾信箱通知取消。
(三)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
四、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需檢附文件:,
(一)玉管處開立之《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正本。若無法提供《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請勾選「存玉管處未索取」或「收據遺失無法提供正本」。
(二)原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任一員之《存摺》影本,否則請填寫《委託書》。《委託書》之委託人或受託人如為法人,請併附法人登記證影本。
(三)如退費原因為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需附特殊狀況證明文件,例如,醫療診斷證明或機關證明等。
五、退費一律採金融帳戶轉帳退款。
六、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入園服務小組,聯絡電話:049-2348257,入園民眾信箱網址 :hike.taiwan.gov.tw/mail.aspx(玉山國家公園)。
七、請連結至線上申請退費,或填妥申請書各欄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寄至:553208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入園服務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