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請問如何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
異動日期:2024/04/15 發布單位:玉管處

如欲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符合以下原因之一者可全額退費(可一件或多件入園申請案合併一筆申請,每筆退費申請案扣收銀行手續費30元)。

申請文件 說明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書(含委託書)

線上申請請至「首頁 >> 入園申請 >> 線上申請退費

 

書面申請:請至「首頁 >> 公佈欄 >> 檔案下載」,下載退費申請書,申請人請親自簽名或蓋章,並備妥相關文件,郵寄申請。

《存摺》封面影本(請註明分行或支局)

 

原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任一員之銀行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否則請填寫《委託書》。
(請勿提供證券帳戶,如無法匯入仍需負擔匯款手續費。)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

 

若未收到《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請勾選「存玉管處未索取」。

 

證明文件(依退費原因擇一檢附)

 

1.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處公告禁止入園:請於「首頁 >> 宿營地與床位查詢 >> 可申請退費日期查詢」參考可申請退還「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日期一覽表。

 

2.於預定入園日前14天取消入園者:《自行取消行程通知電子郵件》或《入園民眾信箱取消入園回覆電子郵件》等。

 

3.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預定入園日14天內取消入園者):醫療診斷證明、機關證明或個人因素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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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說明

 

112.11.28 營玉園字第1121011578號簽修訂

一、申請對象: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住宿「排雲山莊」,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年內,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二、退費申請人為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之任一員如多個入園申請案之退費申請人及退費帳戶相同,得併案提出申請。

三、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原因: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處公告禁止入園,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住宿者。

1.颱風警報期間(警報發布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前2日至開放入園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禁止入園日期為919日,開放日期為923日,可退費期限為917日至928日。

2.本處園區登山步道中斷期間。

3.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期間(實施服務措施日前2天至解除次日起5日內)。例如:本處公告實施玉雪季加強服務措施日期為919日,解除日期為923日,可退費期限為917日至928日。

4.進入本處園區生態保護區聯外道路交通中斷期間。

5.本處雖未公告禁止入園,但經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報其他天然災害(如豪雨或降雪等)侵襲園區期間,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者。

(二)於預定入園日前14天取消入園者。

例如:預定入園日期為815日,應於81日(含)前自行取消或以入園民眾信箱通知取消。

(三)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

申請退還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檢附文件:,

(一)玉管處開立之《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正本。若無法提供《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據》,請勾選「存玉管處未索取」收據遺失無法提供正本」。

(二)原入園申請案之申請人、領隊或隊員等任一員之《存摺》影本,否則請填寫《委託書》。《委託書》之委託人或受託人如為法人,請併附法人登記證影本。

(三)如退費原因為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需附特殊狀況證明文件,例如,醫療診斷證明或機關證明等。

五、退費一律採金融帳戶轉帳退款。

六、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入園服務小組,聯絡電話:049-2348257,入園民眾信箱網址 :hike.taiwan.gov.tw/mail.aspx(玉山國家公園)

七、請連結至線上申請退費,或填妥申請書各欄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寄至:553208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入園服務小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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