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入園申請方式為「臺灣登山申請一站式服務網」 網路申請。
玉山國家公園現有7大步道系統之各路段步道難度等級分級,依據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分級整合方案標準,劃分為0~6級如下表:
所屬步道系統 | 分項路段 | 步道等級 | 單程里程(往返里程) | 路線 | 入園證 | 入山證 |
玉山群峰步道系統 | 玉山前峰 | 3 | 3.5 (7.0) | 塔塔加登山口-前峰登山口-玉山前峰 | O | O |
玉山主峰、西峰 | 3 | 13.1 (26.2) | 塔塔加登山口-玉山主峰;玉山西峰 | O | O |
玉山主峰八通關 | 4 | 35.8 | 塔塔加登山口-玉山主峰-八通關草原-東埔登山口(或反向走) | O | O |
玉山主東峰、北峰 | 4 | 14.5 (29) | 塔塔加登山口-玉山主峰、東峰;玉山北峰 | O | O |
玉山後四峰 | 4 | 21.8 (43.6) | 塔塔加登山口-圓峰、南玉山、東小南山、玉山南峰、鹿山 | O | O |
南橫三山及關山步道系統
| 庫哈諾辛山、關山 | 3 | 7.4 (14.8) | 南橫公路登山口-庫哈諾辛山;關山 | O | O |
關山嶺山、塔關山 | 3 | 3.2 (7.4) | 南橫公路登山口-關山嶺山; 南橫公路登山口-塔關山 | X | O |
南二段步道系統 | 八大秀 | 4 | 34.3 (68.6) | 東埔登山口-八通關山、秀姑巒山、大水窟山 | O | O |
南二段-全程 | 5 | 78.5 | 東埔登山口→中央金礦→向陽登山口 (或反方向走) | O | O |
八通關越嶺步道系統 | 八通關越嶺-東段山風至瓦拉米 | 3 | 13.6 (27.2) | 山風登山口-瓦拉米 | O | O |
八通關越嶺-西段東埔至乙女瀑布 | 3 | 6.6 (13.2) | 東埔登山口-雲龍瀑布-乙女瀑布 | O | O |
八通關越嶺-東段山風至多美麗 | 4 | 33.6(67.2) | 山風登山口-抱崖-多美麗 | O | O |
八通關越嶺-全程 | 5 | 94 | 東埔登山口→大水窟→山風登山口(或反方向走) | O | O |
馬博橫斷步道系統 | 馬博橫斷-全程 | 5 | 80.9 | 東埔登山口→馬博拉斯山→中平林道登山口(或反方向走) | O | O |
新康橫斷步道系統 | 新康橫斷-全程 | 5 | 61.7 | 向陽登山口→新康下抱崖→山風登山口(含向陽新康原路往返或反方向走) | O | O |
其他路線 | 雪季、技術攀登或其它非以上既有步道系統之路線 | 6 | - | - | O | O |
一般遊憩步道系統 | 塔塔加遊憩區無障礙步道 | 0 | 0.3 (0.6) | 塔塔加人性化公廁大型車場-遊客中心,及上東埔停車場等區域。 | X | X |
南橫天池步道 | 1 | 0.8 (1.6) | 南橫天池監工站旁-天池步道 | X | X |
塔塔加遊憩區步道 | 2 | 10.8 | 含麟趾山、鹿林山、鹿林前山、東埔大草原、東埔山、鹿林小徑及黑森林等步道。 | X | X |
中之關步道 | 2 | 3.5 | 天池-中之關步道 | X | X |
八通關越嶺-東段山風登山口-4.5K佳心- 7K里程樁處 | 2 | 7 (14) | 山風登山口-佳心休憩平臺-7 K里程椿處 | X | X |
八通關越嶺-西段東埔至雲龍瀑布 | 2 | 4.3 (8.6) | 東埔登山口-雲龍瀑布 | X | X |
登山路線開放現況,參考網址:https://hike.taiwan.gov.tw/ope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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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宿營地承載量、單日往返路線承載量等相關說明
入園民眾信箱網址:https://hike.taiwan.gov.tw/mail.aspx(玉山國家公園)。
入園申請相關書表下載網址:「\ 公佈欄 \ 檔案下載」。
承辦單位: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入園服務小組
地址:55344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
聯絡電話:049-2773121分機627,傳真號碼:049-234825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休息)上午8:30 ~12:30│下午:1:30~5:30
申請期限
預定入園日期前5天至前2個月提出申請。
外籍人士申請排雲山莊保留名額之期限,為預定入園日前35天至前4個月,於非假日(週日至週四)每日原則提供24個名額。
住宿地點為「排雲山莊」、「圓峰山屋/營地」、「瓦拉米山屋/營地」、「庫哈諾辛山屋/營地」及「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為需抽籤之路線或宿營地,抽籤時間為預定入園日或住宿日前1個月辦理公開抽籤:
1.宿營地抽籤前申請期限:預定抽籤時間前至預定入園日前2個月間提出申請。
2.宿營地抽籤後申請期限:可於預定入園日5天前提出申請,並依入園申請案(須資料完整)到達玉管處並經受理之時間先後進行排序遞補至額滿為止,不受理5日以內之申請。
3.原則於預定入園日或住宿日前1個月之下午3時至4時辦理公開抽籤程序(遇假日順延,分別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10時、中午12時至1時及下午3時至4時逐日辦理),《預定住宿日辦理抽籤時間參考表》發布於「首頁 >> 宿營地與床位查詢 >> 玉山抽籤日期」。於辦理抽籤期間,暫停參加抽籤的相關申請案之線上入園申請及異動功能,例如:申請11/1入園,於10/1辦理抽籤,則預定入園日為11/1之前的申請案於辦理抽籤時段無法申請或異動。
不需抽籤之路線及宿營地或抽籤後申請排隊遞補者依隊伍申請時間之先後依序審查。
入園申請案件均應於各路線申請期限前到達本處者為限。
每天07:00至23:00,為系統受理申請案件時間;23:00至隔日07:00暫停受理申請案件,仍可儲存草稿。
申請資格
開放路線(一般):
1.路線:玉山線、南橫三山-庫哈諾辛山/關山線及瓦拉米線。
2.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承載量依各宿營地點限額管理。
3.圓峰宿營地申請注意事項。
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
1.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每日60人。
2.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所有隊員具備海拔3,000公尺以上登山經驗。
開放路線(需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
1.路線:八通關線、南二段線、秀姑巒線、馬博拉斯橫斷線、新康山線、八通關越嶺線及其他路線。
2.申請人數:每隊1至12人,承載量依各宿營地點限額管理。
3.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所有隊員登山經驗能力,建議需具3天以上高海拔(3000公尺以上)長程縱走登山經驗。其他路線請上傳完整登山計畫書。
雪季期間入園:
1. 雪季期間一般申請案: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登山路線。
(1) 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領隊雪地訓練技術能力及所有隊員雪地攀登經驗能力。
(2) 上傳《雪攀裝備、體能狀況及技術自我檢查表》(含聲明書)。
2. 雪季期間雪地訓練申請案:玉山線。
(1) 申請人/領隊請於申請前自行檢核領隊雪地訓練技術能力及所有隊員雪地攀登經驗能力。
(2) 上傳《雪地訓練計畫書》。
(3) 上傳《雪攀裝備、體能狀況及技術自我檢查表》(含聲明書)。
3.每隊以6人為限,每1名領隊+5名隊員之比例原則,不得任意更換人員。
4.原一般核准入園許可案件,如遇雪季期間將先以退件處理。此等登山隊伍如仍欲入園可保留原入園許可案件之宿營資格,但須儘速依規補寄雪季期間入園申請相關書表,俟本處審查通過後始可入園。
未成年者,應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
領隊應為成年人,且應瞭解負有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同時期進入本園生態保護區之人員,均不得重複申請。
開放路線(一般)宿營地抽籤程序
抽籤時間:
基於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於預定入園日或住宿日前1個月辦理公開抽籤;遇例假日、國定假日,予以順延;抽籤以本處公告時間為準。
《預定住宿日辦理抽籤時間參考表》發布於「首頁 >> 宿營地與床位查詢 >> 玉山抽籤日期」。每個工作天皆有玉管處政風人員或單位主管監看抽籤過程,同時亦歡迎關心民眾蒞臨現場督看抽籤過程。
抽籤結果:
宿營地中籤之隊伍,玉管處將公布宿營地抽籤結果並發送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每位隊員,未能中籤之隊伍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領隊。
如入園申請為開放路線多日行程者,將逐日參加宿營地抽籤,若行程中其中一日未中籤者,玉管處將逕予退件,如欲縮短行程保留已中籤之宿營地資格,可以入園民眾信箱告知本處。
如參加抽籤未中籤隊伍可另提申請案參加他日抽籤或再申請同日排隊等候遞補機會(例如,預定入園日為10/10,於9/10下午3時至4時間辦理宿營地抽籤,若未中籤隊伍,可於9/10下午4時以後申請排隊遞補機會。)。
遞補程序
遞補期限至預定入園日前5天。
「開放路線(一般)」之「排雲山莊」、「圓峰山屋/營地」、「庫哈諾辛山屋/營地」及「瓦拉米山屋/營地」等宿營地及「玉山主(西)峰單日往返路線」,抽籤公告後之「排隊遞補」申請隊伍,依申請時間之先後依序遞補。
「排雲山莊」抽籤結果列有「備取」隊伍,視同「未抽中」,但有優先於「排隊遞補」隊伍之遞補權,如正取隊伍取消行程,其遞補順序分別為備取1,備取2,備取3。當申請狀態為「備取」時,可擇他日另為申請;亦可繼續等待遞補,但如無正取隊伍取消行程,將可能無法遞補;如正取隊伍取消之名額,少於備取隊伍之名額,若備取隊伍願減少入園人數則可遞補。
「開放路線(須具長程縱走登山經驗)」原則依申請時間之先後依序審查。
人員異動
獲准入園許可者,領隊因故不能成行,應於預定入園日前一天更換並以一次為限;隊員因故不能成行,應於預定入園日前一天取消入園,並禁止更換人員。
領隊更換原則如下:
(一)應於入園日前一天由申請人或領隊提出,並應填寫異動之正當理由,且以申請一次為原則。例如:入園日期為2/25,請於2/24(含)前提出申請。
(二) 領隊應為成年人。
(三) 如果隊伍僅有1人,請自行取消,不能更換領隊。
(四) 如已更換原隊伍以外之人員擔任領隊後,隊伍因故取消所有隊員僅餘領隊1人,為符公平原則,該申請案將不予核准,敬請諒察。
(五) 如為外籍提前保留隊伍,如領隊為外國人則只能更換為外國人,如為本國人也只能更換為本國人。但一般隊伍没有限制。
其他人員異動注意事:
1.隊員如果因故無法成行,取消方式如下:
(1)於「>> 入園申請 >> 資料線上異動/取消入園」自行取消,以領隊身分可取消全隊,以個別隊員身分僅取消個人。
(2)以入園民眾信箱敍明隊伍名稱或入園申請編號及欲取消之人員,由本處代為取消。
2.其他隊員如欲加入,可另以新案依規提出申請。
3.申請時誤植個人身分資料,如欲更正,請提身分證明文件以為協助更正之依據。(因身分證字號為身分唯一識別,恕不受理更改身分證字號。)
外籍人士
外籍人士提前申請玉山主峰線住宿「排雲山莊」保留名額說明,網址:https://hike.taiwan.gov.tw/news_7_1.aspx?ID=2602。
所需費用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每人每宿新臺幣(以下同)480元)︰依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辦理,『收費方式』如下:
1. 金融機構轉帳:臨櫃繳款、跨行匯款、自動櫃員機轉帳、網路自動櫃員機(即網路ATM及繳費網)轉帳、電話/行動銀行轉帳、網路銀行轉帳。
2. 郵政匯票。
3. 現金(新臺幣):繳納地點為本處入園服務小組。另開放外籍人士申辦入園可選擇於排雲管理站繳交使用規費。
4.臺灣PAY(信用卡或金融卡)。
5.超商繳費。
中籤隊伍請於中籤日後三日內完成繳納「排雲山莊使用規費」、遞補隊伍請於通知遞補日後三日內完成繳納「排雲山莊使用規費」。未依限繳費者系統將自動辦理退件作業,敬請見諒。例如中籤日或通知遞補日為9月1日,應於9月4日完成繳納「排雲山莊使用規費」。
「排雲山莊」使用規費退費申請︰已預繳「排雲山莊使用規費」並符合退還原因者,得於入園日起二年內,線上申請退費(「首頁 >> 入園申請 >> 線上申請退費」);超過二年之案件,請下載「申請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 申請書(含委託書)」以書面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若經繳費,除有《退還「排雲山莊預繳使用規費」申請說明》第三條情事外,恕無法退費。
其他
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
申辦規定與須知
入山許可證申請:
1.內政部警政署入山許可證申請網址:入山案件申辦系統。
2.於『臺灣登山申請一站式服務網』之申請案件,取得入園許可後,可於入山之日前3日至124日內代送申請入山許可證。
3.自98年4月1日起免收入山手續作業費。
登山行前生態及安全講習措施:實施路線為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登山路線。原則採自主學習,執行方式如下,須於申請入園前擇一完成。
1.於玉管處網站線上學習,觀看登山安全教育系列宣導影片。
2.於玉管處「水里遊客中心」、「塔塔加遊客中心」、「梅山遊客中心」、「南安遊客中心」 或「排雲登山服務中心」觀賞登山安全教育系列宣導影片。
3. 登山隊伍於登山前自行辦理登山安全教育講習課程。
登山行程請依據隊伍成員體能及能力事先妥適規劃,並約定折返時間點,行進間應時刻注意體能消耗情形及遵守折返時間約定,以避免延誤行程,或增加發生山域事故之風險。
排雲山莊供餐及睡袋租賃等服務相關資訊請至http://go17713.ego.tw/查詢。(委由雲豹休閒有限公司辦理,如有需要請自願自行向委外業者洽訂或詢問相關退費規定。)
本處排雲山莊採統一供餐方式,因高山供應餐飲服務,其食材皆須提前由山下備料運送至登山口後,全由人工揹負上山,且高山能源獲取不易,食材保存有一定量之限制,請於入園前1週左右依隊伍狀況或天候等情形考是否訂餐,若已餐欲取消者,請能提前告知,將避免預備過多食材產生廚餘,造成環境負荷且浪費。
玉山國家公園【登頂(高)紀念證書】等服務相關資訊請參考網址:玉山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 > 旅遊導引 > 登高登頂紀念證書申辦。
核准入園隊伍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1.入園隊伍成員若有發燒、呼吸道不適或嚴重咳嗽者等症狀,應自行取消入園。
2.為確認登山隊伍平安下山,請於出園後至「臺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線上申請服務網」進行出園回報並詳實填寫入園時體温及出園時體温。
3.入園期間應攜帶入園許可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俾利查核,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與入園許可證名冊不符者,禁止其入園。已入園者得令其離園。不聽制止或未依前段規定入園者,得依國家公園法第 19條規定處罰。
4.除學術研究經核准外,嚴禁騷擾,捕捉,獵殺野生動物、採集標本及攜帶動、植物進入。
5.經核准入園後,不得任意變更核准路線、 行程及宿營地點;如因氣候驟變或重大天災等狀況,經本處公告禁止入園後,應聽從現場管理人員之勸阻勿再攀登行進,否則本證廢止並依法舉發。
6.公園區域內依法禁止營火,請注意森林防火;嚴禁污染環境,並將垃圾帶下山。
7.禁止於指定地區外隨地露營、烤肉及喧鬧、攜帶播音器材或播放音樂。
8.因颱風警報發佈或其他突發事件發生經公告禁止入園時,本證廢止。
9.山區路況常面臨崩坍等困難地形、落石或野生物等自然風險,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並小心通行。入園期間應確實遵守國家公園之登山相關規定,且特別注意生態維護, 也應自行辦妥登山綜合保險或旅遊保險。
10.申請進入園區登山,餐、宿及醫藥用品均請自備。除已申請核准住宿山莊(屋)外,其他露營地點及二天以上長程登山均請自備營帳。
11.配合狂犬病防疫措施,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園區,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如遭野生動物抓咬傷應立即就醫,不要餵食野生動物、不要棄養動物,以共同維護自然生態。
12.獲准許可入園住宿者,為符合公平原則及降低生態環境干擾破壞,人員因故不能成行,不受理並禁止臨時替換之插隊行為。(請另外單獨申請)
13.全隊因故不能成行,需重新提出申請,恕不接受改期及預約時間。
14.注意黑熊、虎頭蜂出沒。
15.排雲山莊目前委外辦理餐飲及睡袋租賃服務,請逕向承攬廠商洽訂所需項目。
16.床位不得轉讓。
17.園區內各停機坪供直昇機緊急救難使用,為維護飛航安全,場地必須保持淨空,請勿佔用,以免觸法。
領隊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1. 領隊負有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2. 領隊應隨時留意隊員,如發現有頭痛、噁心、嘔吐、呼吸困難、咳嗽等疑是高山症狀時應即處置,必要時應即護送下山治療。
3. 如遇緊急事故,領隊應留於現場,立即通知消防救難單位進行搶救,並應妥善照顧其他隊員。
《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許可注意事項》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已核發之入園許可證失效:
(一)申請住宿圓峰山屋/營地者,應遵守圓峰宿營地申請注意事項。未依申請路線地點宿營,緊急避難住宿排雲山莊隊伍。
(二)申請住宿荖濃溪營地者,未依申請路線地點宿營,緊急避難住宿排雲山莊隊伍。
(三)未依申請許可日期進入本園者。
(四)申請隊伍之全體隊員應同進退,如領隊未到或違反相關規定。
(五)颱風警報發布、森林火災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本處另行發布緊急措施禁止人員進入。
夏季午後多陣雨或濃霧,冬季路面容易結冰打滑,請小心駕駛、減速慢行!
凡入園申請為多日行程者,若其行程中之一日因受理申請承載量已滿者,本處將逕予退件。
為兼顧3 日(含)以上住宿「圓峰山屋/營地」長程登山隊伍之登山權益及公平性,業經核准入園隊伍,如擬變更或縮短行程者,請自行取消原申請案,另提新申請案,並依規排隊候補。
違規管理: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玉山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及《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許可注意事項》第十九條等規定辦理。
《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
《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左列行為:一、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二、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三、污染水質或空氣。四、採折花木。五、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七、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申請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許可注意事項》第十九條:
十九、領隊及隊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於一定期間不予許可入園,並得註銷已核發之入園許可證:
(一)不予許可期間為半年:
1. 經許可入園,除天候狀況或特殊情況外,未依期限取消入園而未到。
2. 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至第八款或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規定。
(二)不予許可期間為一年:
1. 領隊未到亦未推派同隊隊員更換,隊員繼續入園行程者。
2. 經半年不予許可者,於期滿後半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3. 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九條規定。
(三)不予許可期間為三年:
1. 因個人行為影響入園登山安全及耗費社會資源,或其他情節重大等事項。
2. 領隊未負隊伍領導、隊員安全看顧及緊急事故處理之責。
3. 冒用他人資料申請。
4. 經一年不予許可者,於期中或期滿後一年內有前款之情事。
5. 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6. 有前五目所定情事,經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或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不予許可入園三年。
前項不予許可期間,自違規情事發生日或本處行政處分送達日起算。
對違規處分有異議者,如欲申復,請申請人或當事人以入園信箱陳述「事實」或「理由」並附相關證明,本處將酌情准駁。
核准入園隊伍,請於入園日前5日至入園當日間,至『 入園申請 >> 申請進度查詢/許可證下載』(網址:https://hike.taiwan.gov.tw/apply_3.aspx)下載入園許可證電子檔存至行動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等)備查。
為確實掌握進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人數,已於部分登山步道入口設置入園報到場所,提供入園山友自助報到或查核報到;為確認所有登山隊伍已平安下山,於出園後,應於網路出園回報。
已設置報到場所如下,相關登山隊伍請於入園當日至指定報到場所完成報到程序:
排雲登山服務中心:已核准自排雲登山遊客中心至塔塔加登山口入園之登山隊伍,請務必至排雲登山服務中心(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太平巷151號)辦理報到。
南安遊客中心:已核准自南安遊客中心至山風登山口入園之登山隊伍,請務必至南安遊客中心(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83-3號)辦理報到。
梅山遊客中心 :已核准自梅山遊客中心至進涇橋登山口入園之登山隊伍,請務必至梅山遊客中心(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梅山巷44-5號)辦理報到。
東埔服務中心:已核准自東埔服務中心至東埔登山口入園之登山隊伍,請務必至東埔服務中心 (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開高巷25號)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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